最近,有公司收到了两位客户的 Visitor Record(VR)延期拒签。两位客户都有一个共同特点:已经在加拿大陪孩子读书多年,过去多次续签都没有问题,这次却在等待接近一年后收到拒签。
其中一位客户从2019年开始陪孩子读书,从中学一直到今年孩子进入大学。另一位客户的女儿也已经在加拿大读大学。两份拒签信都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:移民官不满意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仍然属于真正的 temporary resident,也就是是否会在授权停留结束时离开加拿大。
这给长期陪读家庭一个很重要的提醒:
过去一直获批,不代表以后一定继续获批。
孩子未成年时,父母陪伴读书比较容易解释;但当孩子已经成年、进入大学后,“继续陪读”这个理由会越来越弱。如果申请人同时已经在加拿大生活多年、配偶也在加拿大、还有CSQ或PR申请正在等待,移民官就更可能关注一个问题:
你究竟是在短期访问,还是实际上已经把加拿大作为长期居住地?
另外,有CSQ、魁省投资移民申请或PR正在处理中,也不能自动成为继续留在加拿大的理由。永久居民申请和临时居民身份是两个不同程序。在PR获批以前,申请人仍然需要独立维持合法的临时居民身份,并证明自己的停留具有明确的临时性。
现在Visitor Record的处理时间也非常长,甚至接近一年。长期等待期间,家庭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很大变化,例如孩子从中学进入大学、搬到外省、申请人准备回国、家庭安排发生变化等。如果有重大变化,应考虑主动更新IRCC,而不是让移民官一年后只看到最初提交时的情况。
以后长期陪读或等待PR的客户申请VR,我建议特别注意三点:
第一,不能只解释“为什么还想继续留在加拿大”,还要说明准备留到什么时候,以及届时为什么会离开。
第二,要加强加拿大境外的真实联系,例如房产、银行账户、投资、家庭责任以及明确的返程安排。
第三,每一次VR申请,都要根据当时的真实情况重新准备,不能简单复制上一年的申请理由。
Visitor Record不是简单的“续身份”。对于已经在加拿大生活多年的家庭,每一次延期申请,都需要重新证明:这一次停留仍然是有限的、临时的,而且有明确的结束点。
马丽杰
加拿大联邦及魁省持牌移民顾问
RCIC R514779 / MIFI 11643